狂风似狮吼咆哮而来,所经之处带过风的礼物,这些,那些数不清看不见的飞扬又落下,龙狗马屁先生注视远方,在这个充满着粗狂主义的烂尾建筑工地里,挂着一只死老鼠的窗框前。

他脚踏着节奏,尚未蒸发的雨水嘀嗒嘀嗒地在他冲锋衣上弹开,似是喝醉了酒,又像是得了痴呆,他的脸红得火热,疤痕从嘴角上方划过,又在锁骨出现,既是缺了角的虎牙,又是过往的落魄。

“你知道我想说什么吗?关轶,请原谅我用这么正式的名字,我想请你给我拍一张照片,我实在太激动了,你知道么,十年,我终于又回到了这个魂牵梦绕的地方。”

他拿出了他的尼康相机。

“你怎么证明不是假的呢?我并没有说它是假的,但就像我说的,你该怎么证明是真的?”

尼康FM,一台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期的机械相机。

“不,你并不懂这样的感受,也许你会有过童年记忆深处里的事物又出现在你眼前时的那种恍惚感,那种刹那间将你拉回过去的感受,兴奋、哀伤或是平淡,而相比之下,我在此之上拥有更多的震撼。”

他站在钢筋混凝土上,横的竖的,构造成错综复杂的矩形和菱形,他站在巨大的空洞前,空洞里是望不见前方的阶梯,他的眼神复杂,欢喜中夹带着些许疲惫。

“来,比个耶。”

他卡其色的冲锋裤逐渐被黑暗吞没,渐渐地,我也将被吞没。

大理,在我们抵达目的地前,龙狗马屁带我来到了这个地方,这有一个他的老情人,以及算半个儿子,名字叫作林一的财产继承人。

一幢普通的居民楼下,龙狗马屁吆喝着他的嗓子,我提着他的背包,背着我的背包,他提着不远超市里买的果篮,抱着两瓶白酒,一遍一遍喊着林一,我感觉有些尴尬,回过头去看蓝天白云,踢着破败不堪的路沿边上的石子。

烟火气,当真是烟火气,我拿着仅有320万像素的手机四处乱拍,近些年来出门我总是带着它,相比相机,或是有着几千万几个亿像素的手机,我更喜欢这种古老的手机拍出来的风格,绝对不是我的拍照技术烂到爆炸。

“轶,喂!走了。”

林一长得挺帅的,起码对于我来说是这样的,他的发型我颇为喜爱,应该叫作偏分后梳吧?或许是这么叫的,穿着我则不做评价,喜欢看青春校园偶像剧的也许会喜欢吧,说起来我已经很久没有穿过运动鞋了。

龙狗马屁先生给我倒上了酒,我看着桌面上仅有的一大一小两个酒杯,很怀疑他是想着自己喝,才去买的酒,林一在厨房里和那位龙狗马屁老情人说着话,我搞不太懂他们之间的关系。

“你们什么关系?你跟你老情人生了个孩子,你却把她扔在这偏远地界里?”我拿着小杯,其实我不太对酒类上瘾,尽管我也无数次靠着酒精麻痹自己,但那都是过去了。

“此言差矣,那不是我的孩子,是她和她老公生的。”龙狗马屁盯着电视,里面的狗血剧情差点让他笑得岔气。

“哇,你果然是三心二意的渣男来的。”老情人端上了一盘花生米,我侧目一看,尽管岁月蹉跎,但容颜未老,光看着就滑嫩的皮肤,让我产生了些许的错觉——当真是老情人吗?

“往事无须再提。”